江西廣播電視大學
財務處(通知)
編號:[2020] 34 號
關于確認2021年度個稅專項附加扣除的通知
校內(nèi)各部門、各單位:
根據(jù)《個人所得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(試行)》第九條規(guī)定:納稅人次年需要由扣繳義務人繼續(xù)辦理專項附加扣除的,應當于每年12月份對次年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內(nèi)容進行確認。納稅人未及時確認的,扣繳義務人于次年1月起暫停扣除,待納稅人確認后再行辦理專項附加扣除。
為確保各位同事2021年1月起能正常享受個稅專項附加扣除,請在2020年12月31日前,對2021年度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進行確認,操作流程請見附件。
附件:個稅APP端確認操作步驟.pdf
財務處
